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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1年第3期)

[来源:原创] [作者:本站] [日期:2011-05-23]
 

南阳市召开全市人大检查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动员会

 

427,南阳市召开全市人大检查《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德明、城建环资委主任王国俊、副主任赵杰、游金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建涛、副局长姚磊出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副主任、城建(财经)委主任、交通局局长、农路所长及市农路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副主任赵杰宣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方案》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建涛作了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报告,详细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抓好农村公路工作的建议;宛城、卧龙、镇平、内乡、西峡等县区作了实施《条例》的经验介绍。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德明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农村公路《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其目的就是进一步查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及与法律法规要求的差距,通过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机制等措施,使《条例》得到认真实施,从而用法律的手段为我市农村公路发展保驾护航。他要求各级人大,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农村公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在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路网体系之时,管理保护成为重中之重。《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法律武器,如果《条例》落实不好,建设成果就会毁于一旦,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各级人大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的。二是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为重点,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市、县、乡三级联动,针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县级日常养护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等方面,重点进行检查整改,县乡两级人大要经常到农村公路上走一走,看一看,把农村公路建管养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向政府及交通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解决。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人大在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时,应当确保把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水毁修复资金和日常养护资金一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各级人大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执法检查统筹安排,责任到人,齐心协力,雷动风响,共同把《条例》贯彻落实好,通过执法检查,不仅把农村公路建设好、更要管理好,使其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连心桥、爱民路,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致富路、幸福路。

 

编辑:王铁锋                                                   责任编辑:贾志强

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处、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有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发: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处机关有关科室。

E-mail:xxcinfo@163.com           南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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